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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苏州“城市大脑”建设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25 12:26:23 浏览量:字体:

建 议 人:
陆陈军;潘成华;
建 议 号:
381

标    题:

关于加强苏州“城市大脑”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深刻认识大数据、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城市大脑,就是要改变原先数据各自为战的局面,利用海量的城市数据资源,优化城市公共资源,实现在城市治理模式、服务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上的突破。2016年苏州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且率先建设人口数据库、法人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政务信息数据库和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五大基础数据库,信用基础信息库建设正全面推进。虽然如此,相对于贵阳、上海、深圳、杭州等目前国内“城市大脑”建设发展较好的城市,苏州这方面起步相对较晚,但作为后来者的苏州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前人的先进成果,以应用为切入点,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城市运行数据进行采集、汇聚、存储和管理分析,提高宏观决策、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相关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建议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区,以及公安、发改、经信、规划等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城市大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成立大数据管理机构,整合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各市区和各部门数据采集。制定专项规划,以苏州市内某一个市(县)为试点,待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各苏州各市区。通过机制创新、任务分解、阶段考核等手段,推动城市大脑建设。
  2.打破信息孤岛,打造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推动苏州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性数据整合,支持苏州地区各市(县)区数据联动共享,进一步完善信用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数据分析,建立完善数据分析评估体系。确保信息安全,切实保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
  3.构建协同机制,增强城市大脑建设造血功能。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与国内大型电子信息和人工智能公司合作。深度挖掘数据应用,在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部分数据试行有偿使用。大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建设,设立大数据产业基金,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加强大数据项目和人才引进培育。
  4.强化数据应用,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为契机,推动各部门行政审批数据和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大数据分析模型,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纳税、用水、用工、用电等主要指标的监测,服务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大数据在交通出行、卫生计生、食品安全、精准扶贫、教育教学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切实增强市民生活幸福感。发挥大数据在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综合分析、预测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
  5.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大数据”运用本领。“城市大脑”建设推进关键在人、在于是否拥有一批具有“大数据”思维的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因此,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大对干部“大数据”运用业务培训力度势在必行,使广大干部切实掌握大数据基本知识和技能,运用大数据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加速“城市大脑”建设进程。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 办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规划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8/5/2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81号提案的答复
陆陈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城市大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开展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认真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1、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积极做好顶层设计。为统筹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和政务大数据工作,我市成立了由苏州市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苏州市电子政务(政务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四市六区和市级职能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专题研究部署“城市大脑”等全市电子政务和政务大数据重点工作;市发改委起草并提请印发了《苏州市电子政务(政务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工作制度》、《苏州“城市大脑”顶层设计工作思路》、《2018年苏州市电子政务(政务大数据)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和工作思路,阐述了“城市大脑”的工作内容,从顶层设计上提出了“城市大脑”的建设背景、技术架构和近期的任务目标,并且从目标导向、职责分工方面对建设推进路径进行了明确。
  2、加强政务数据整合共享。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苏州市坚持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2017年12月,经多次研究讨论,市发改委起草并提请市政府下发了《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旨在从全局上解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明确提出要坚持“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建设全市统一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交换共享大平台,创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方案》同时明确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数据所有权、控制权和使用权,保护个人隐私,防止数据被滥用,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3、构建协同机制,加强与企业合作。2016年,我委邀请国内著名的IT企业和咨询公司共同参与编制《苏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从苏州经济发展现状出发,以转型升级为目标,把握大数据发展规律,形成了发展大数据产业的总体思路。在2016年12月召开的“2016年中国(苏州)数字经济与创新发展大会”上,我市与十家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各市(区)也与相关大数据公司签订了20个合作项目协议。为增强大数据产业自身的集聚效应,我市确定了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十个“大数据+特色产业园”。我市组建了苏州市大数据产业联盟,设立苏州市大数据产业引导资金,旨在对落户在苏州的企业和苏州本地大数据企业进行扶持。
  4、注重强化数据应用,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在信息化建设领域,市经信委在《“智慧苏州”规划》(2016-2020)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城市信息化发展,通过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城市管理水平。围绕苏州“城市大脑”建设继续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宽带中国”苏州实施方案,推进宽带提速降费,积极开展5G网络国家级试点,推进苏州北斗导航数据中心建设等工作,助推“城市大脑”建设。在交通治理领域,市公安局建立城市交通实时OD,服务支撑城市交通感知、交通规划支持、公众出行服务等方面的交通管理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公交线路优化、交通事故预测、交通事件智能检测等亮点应用,通过数据应用的实施,以数据驱动的方式,创新交通管理手段和模式;在公共安全领域,聚焦犯罪预测、企业建筑火灾风险预测等大数据预测新模式,初步实现治安态势全面掌握、安全风险超前预警、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打击犯罪能力大幅提升。市规划局近年来在空间地理信息建设和成果共享、应用大数据开展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在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基础上,市规划局与市国土局共同完成数字苏州地理空间框架及数字苏州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平台集成了电子地图等基础地理数据,城市总体规划(2020)等规划数据以及部门行业专题数据,已为城管、交通、水利等市、区政府部门在线提供电子地图等地理信息数据,保障了各部门对空间地理信息资料的使用需求。
  5、加大培训力度,增强业务本领。2018年3月,全市电子政务(政务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对大数据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使大数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市发改委组织四市六区、市级相关业务部门有计划的开展年度电子政务培训,邀请知名专家对全市电子政务框架体系、“政务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业务培训,逐步培养一批具备“大数据”思维的干部。
  在此,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也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发改委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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