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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分工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12-06 11:35:00 浏览量:字体:

虞 伟 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兼管干部工作。

虞 峰 同志

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发展计划拟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事项目安排、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发展、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

牵头抓好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宏观政策研究。

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处(政策研究室)、服务业处(经济贸易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徐海东 同志

负责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关党建、纪检和群团工作。

牵头抓好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相关工作。

分管产业发展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信用建设处、机关党委、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袁宏伟 同志

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对外经济合作、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和南北挂钩、社会民生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金融、企业债管理、创业投资发展、依法行政工作。

牵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分管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一带一路”发展处)、支援合作处、社会发展处(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财政金融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王 文 同志

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李 猛 同志

负责长江经济带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策与项目评估督导、机关办公运转、财务和内审工作。

牵头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分管办公室(信息处)、固定资产投资处(长江经济带发展处)、重大项目管理处、评估督查处。

徐鸣涛 同志

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保障协调、新能源发展、电力与管道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价格监测和调控、价格与收费管理工作。

牵头抓好“碳达峰碳中和”和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相关工作。

分管能源处、电力处、油气管道保护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市价格监测中心、市价格认定局。

李 湛 同志

负责发展规划研究、新型城镇化、经济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工作。

牵头抓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相关工作。

分管发展战略和规划处、经济体制改革处(城区工作处)、区域经济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处)。

徐建国 同志

协助分管服务业发展方面的工作。

闻龙根 同志

协助分管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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