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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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苏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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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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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
案 由: | 关于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和监管系统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政府投资项目,作为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社会投资、保障公共利益、满足民众民生需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7月3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暂行办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完成一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要交涉的管理部门很多、各项手续繁琐复杂,且目前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很多管理部门间的会办、沟通、协调都需要项目单位牵头去完成。所以《暂行办法》虽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合理有序,但对各部门运用何种方法和手段各司其职、协调管理没有提出具操作性的办法。 为此建议: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该系统可依托苏州电子政务外网建立,系统“横向到边”联通发改、财政、审计、国土、住建、规划、水利(水务)、园林和绿化、环保、国资、安监、档案等部门,“纵向到底”联通各职能部门内部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在线审批和监管。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在线审批监管系统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完成从立项、规划、土地、建设、验收等各阶段的全部审批、核准、备案相关手续和行政监督,并可统筹利用系统中积累的数据为项目参与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发布和公共服务。实现非涉密政府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 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根据功能定位不同,可分为三大部分: 一是在线申报办理平台。主要处理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全部信息的申报受理和项目动态进度的报备。对申请受理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在线申报办理平台受理时,即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条件。 二是行政监督监察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受理审批和进行行政监督、监察活动的信息平台。各部门通过行政监督监察平台实时交换项目信息,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全透明、可核查,从而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信息服务发布平台。是满足在线申报办理平台和行政监督监察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项目参与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利用信息服务发布平台,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以投诉、举报、曝光等方式参与监督,不断扩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渠道,并将监管信息和处罚结果通过信息服务发布平台共享,便于其他部门及时跟进监管。 同时,除涉密信息外,相关部门的审批信息、监管信息、处罚结果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项目参与单位,要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和监管系统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异常信用记录分为一般异常信用记录和重大异常信用记录。对出现重大异常信用记录且未按规定整改的,系统要将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5-5-27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九三学社苏州市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