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详见附件: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