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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苏州市发改委举办价格争议调解广场宣传活动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7-15 15:47:12 浏览量:字体:

“价格纠纷我来调群众所忧我来解”。7月14日,苏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局在山塘街举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价格争议调解”广场宣传活动,把价格争议调解的政策法规送到群众身边,把价格争议调解的案例讲给群众听,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事项关注好,群众纷纷为之点赞。通过此次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悉心倾听群众呼声,真正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把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激发价格认定工作的新动能,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中体现党史学习教育的新成效,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苏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卫东表示,价格争议调解是苏州市发改委“我为群众办实事”7项重点项目之一。通过发挥价格认定机构在价格领域的专业优势,在群众之间发生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时,将“调解站”搬到法院、搬到社区、搬到群众家中,为人民群众提供省钱、省心、省力的专业调解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发改部门的积极作用。

苏州市价格认定局局长张华芳介绍:“苏州市自2009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以来,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调解组织,努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截至目前,苏州市范围内共建立了36个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站,将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高效快捷地解决价格矛盾和纠纷。”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那些看上去不起眼的邻里漏水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小事”,实际上都是影响群众幸福感的“大事”。苏州市价格认定局在“群众最迫切”的地方用力,在“群众最需要”的环节用劲,以专业的调解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价格纠纷解决途径,以高效的调解为群众省去漫长的评估鉴定过程,以免费的调解大大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

“感谢你们的细致耐心,感谢你们有温度的调解,让我看到你们胸前党徽在闪耀,为你们点赞!”这是一起因析产继承引起的价格争议调结后律师发来的微信,对调解人员表示感谢。

原来张先生不久前因意外不幸离世,遗留下2套房产及4辆汽车等遗产,张先生新婚的妻子、年迈的老母亲及年幼的前妻生女均有继承权。遗产标的价值达1500万元左右,金额巨大,当事人争议也较大,法院多次调解均告失败。考虑到当事人老母亲年事已高,女儿尚幼且三方都有调解的意向,苏州市姑苏区法院邀请苏州市价格认定局专业调解员对析产继承中涉及的标的进行价格争议调解,争取尽快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民事纠纷。

受理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前期对标的房地产及汽车进行客观、充分的市场调查。组织调解时,当事人很快对标的调解金额表示认可,对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给予了高度肯定,但调解方案迟迟无法确定。因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场面一度失控,价格争议调解员和法官首先控制住场面,让当事人及家属安静下来,再耐心细致地劝说,有理有据地分析,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当事人终于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此次成功的调解不仅让年迈的老人和上学的孩子免去被迫搬家的不便,也为当事人节约20余万评估费用。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苏州市价格认定局坚持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具体的工作入手,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力争“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走在前列、树立标杆。

聚焦最现实的利益办实事。据统计,近三年苏州市价格认定局调解员调解的各类价格争议总金额3.53亿元,帮助群众节省各类评估鉴定费用约150万元。现今价格争议调处的领域已经从最初的邻里漏水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赔偿等延伸到消费者权益保障、物业服务、离婚继承析产等民生领域,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聚焦最突出的问题办实事。为破解群众“诉讼难”、“调解难”的痛点难点,苏州市价格认定局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对接,实现价格争议纠纷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等全流程在线一站式处理,让群众足不出户也能解决纠纷,开启了“线上”+“线下”服务群众新模式,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的便民利民愿景。

聚焦最具体的工作办实事。畅通与综治、法制、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积极畅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渠道,形成合力,扩大人民群众纠纷调解范围,让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总体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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