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苏州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公共服务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公共服务规划》制定背景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21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印发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相关要求,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多方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公共服务规划》。
二、《公共服务规划》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公共服务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高水平建成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发展目标,正确处理基本与非基本、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切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着力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共服务规划》坚持兜住底线,均等可及、兜住底线,均等可及、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多元供给,共建共享四个原则,提出到2025年,苏州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环境有改善、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保障等十三个领域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内容和产品更加丰富,服务效能明显增强,供给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的总目标,围绕十三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设置35个主要指标。
三、《公共服务规划》主要内容
《公共服务规划》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分析了“十三五”苏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环境和挑战。第二部分为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十四五”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为发展重点。分别介绍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环境有改善、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保障等13个领域工作内容。阐述各分领域制度安排的目的及意义,明确主要任务,并提出重点工程。第四部分为规划实施保障。从组织领导、财力保障、人才支撑、优化布局、动态监测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形成规划实施合力,确保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