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工作部署,立足苏州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发展实际和发展特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强化机制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在今年印发的《关于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产业创新集群。同时,在《关于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数字赋能型服务、知识驱动型服务、消费导向型服务三大战略方向。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全市梳理形成了若干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要通过细分优势领域,找准主攻方向,拉长板补短板,巩固发展优势,提升薄弱环节,增强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推动资金链、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相互耦合,实现先进制造业与新兴服务业双向融合、互为支撑、协同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领域
根据《关于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产业创新集群,对其进行优势领域再细分,分为16个产业创新集群重点细分领域,分别是:光子、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工业软件、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智能车联网、机器人及数控机床、新能源、电梯、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
《加快打造新兴服务业创新集群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新兴服务业分为数字服务、知识服务和现代文商旅三个大类,在此基础上分成10个新兴服务业重点细分领域,分别是:数字金融、智能网联汽车、现代物流服务、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服务、会计审计评估服务、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商贸、文化创意和旅游。
三、推进措施
明确由市政府相关领导牵头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重点细分领域,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形成合力,通过开展“八个一”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行业发展动态、重大投资、重要事项、重点企业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等,鼓励、支持、引导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重点细分领域企业强化自主创新,做强做优。
一是明确一位市政府领导牵头推进若干个重点细分领域,每两月赴相关领域企业或科研机构实地走访不少于1次。
二是安排一个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市政府相关领导实地走访调研安排、具体联系工作方案等。
三是各牵头单位要编制重点细分领域行动计划和年度任务清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四是各细分领域梳理形成一批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名单。
五是各责任单位根据重点企业的投资计划,梳理形成一个重点项目清单。
六是推动各行业组织形成一个行业协会或联合会,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多优势资源,如该行业已设立协会或联合会,可依托并优化提升。
七是各牵头单位每月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了解发展现状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八是各牵头单位围绕各自细分领域,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大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