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五五”重大问题研究,现公开遴选承担单位。
一、委托单位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本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的重点课题共1项。申请单位申报时,请仔细阅读《苏州市“十五五”重大问题研究课题指南(第二轮)》(附件1)明确的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根据课题研究要点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统筹、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苏州或与苏州类似城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我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五、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我委网站,下载《苏州市“十五五”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报书》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报书》(两份),同时申报书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szfgy@fgw.suzhou.gov.cn,并统一用文件名“申报书—XX课题—XX单位”。
5、组织评审: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团队组成人员、已有工作经验、课题研究框架、苏州熟悉程度、性价比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公告。
六、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需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并提交我委进行讨论。
4、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深化研究,提交最终成果。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七、联系方式
王逾豪:0512-68616941,15370106007
通信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1号楼九楼938室规划处收(邮编:215004)
详见附件: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