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改委(经发委、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苏州供电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4〕110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详见附件: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各市、区发改委(经发委、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苏州供电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4〕110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详见附件: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