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起步之年,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全面落实法治机关建设部署要求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
2.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要求落地落实。认真落实《2023年度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州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不断增强依法履职效能
3.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务院、省政府权力清单编制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发改权力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新要求,对照企业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实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支持和鼓励企业“敢干”,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三、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5.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严格落实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程序,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水平。
7.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国家和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办理行政许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统一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8.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做好行政复议职责衔接工作。规范答复应诉工作程序,建立答复和应诉前专题会办制度,认真做好答复应诉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9.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10.加强价格争议调解。贯彻落实《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推进价格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价格争议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化解等平台的联动对接。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两次。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和民主评议内容。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我委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压实各普法责任处室责任。利用门户网站、普法联动等平台,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大普法参与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