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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11-15 15:40:43 浏览量:字体:

建 议 人: 顾明华 建 议 号: 第0298号
标题: 关于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已被纳入国家战略,并被定义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建议:
国家对于长三角给予的特殊厚望,跃然纸上。为了能推进并深层次的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建议如下:
1.交通互联互通:位于长三角几何中心的苏州,要利用好现有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构建“通勤化、一体化、立体化”交通格局,打造长三角核心区枢纽中心城市,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各地重要城市的联系;
2.构建一体化市场环境:建议沪苏浙皖加快梳理各自的法规、规章,加快构建统一的制度环境;加强政策协调,从纵向的价值链分布考虑细化政策,形成统一的财政、统计、产业、金融政策体系;
3.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议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通过资源共享、数据互通、服务协同,实现办事事项标准化、内容数字化和信息一体化,让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成为三省一市政府服务企业实实在在的承诺。
长三角一体化在国家现代化大局和全方位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苏州要明确定位,全力打造开放平台加大开放融入力度,在交通互通、环境控制、产业共性,加大各种社会服务衔接等方面主动作为,深层次融合,助力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高质量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1/5/26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内容: 顾明华委员: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由我委牵头办理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 298 号“关于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市交通局、市场监督局、行政审批局等协办,经与协办单位专题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坚持靠前协调、前瞻谋划,加强系统研究,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支持和深层次地融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提升区域竞争力,发挥重要的窗口和示范作用。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快推进交通互联互通。
近年来,聚焦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我市以构建“国际性枢纽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交通强国建设示范先行区、交通创新发展示范高地”为目标和定位,全面建成“开放立体、创新高效、协调共享、便捷优质、绿色智能、安全经济”的具有苏州特色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一是加快建设轨道上的长三角。我市加快打造“两主九辅”枢纽格局,编织“丰”字形铁路网,与上海协同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苏州北站、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2019 年沪通铁路二期项目开工建设,2020 年沪苏湖铁路开工建设,7 月沪苏通铁路一期建成通车,加密了沪苏、通苏间干线铁路通道;开工建设通苏嘉甬铁路(合肥至上海段)、北沿江高铁、苏锡常城际铁路太仓先导段,建成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推进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二是不断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我市积极推进省际断头路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通车 3 条,为崧泽大道-锦淀公路、城北路-岳鹿路及东航路-康力大道。推进外青松公路-外青松公路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昆
山沿沪大道对接青浦胜利路、吴江区华天路-南浔区 S213、吴江区浦港路南延-丁陶公路等工程,力争张皋过江通道尽早动工。三是不断完善毗邻地区公交客运服务。截至目前,与苏州连接的毗邻线路共 48 条,其中县际毗邻线路 17 条,市际毗邻线路3 条,省际毗邻线路 28 条,逐步完善省、市、县际三级毗邻公交服务体系,推进毗邻公交高质量发展。
(二)营造良好的一体化市场环境。
近年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团结协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共同推动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一是合作机制逐步完善。2019 年 4 月,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成立了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加 10 个专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会上发布了满意消费等 10 项合作成果,签订了市场监管科技一体化等 8 项合作协议。二是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确定了 9 个方面和 22 个方面的年度重点合作事项,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我市在全国首创成立“长三角光通信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开通知识产权业务受理“一窗通办”,签署嘉昆太市场监管合作协议,成立浦东吴中检验检测区域合作联盟。三是合作成果日渐丰富。实现了长三角全域异地无理由退货,营业执照跨省办理、异地收件,制定统一标准,有力保障区域治理一体化。四是示范区建设持续加快。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实施意见,开展“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登记。推进示范区药械化联合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建立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实训基地、青苏嘉标准化战略合作机制,打造“亲吾家”消费维权品牌工作室,实施干部共育实体化项目,发布第一批三地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三)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制定《苏州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立足全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规范,统一“一网通办”PC 端、移动端总入口,统一部门业务系统对接要求,统一同一事项全市办事标准,指导各部门以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目前已开通 30 项企业事项和 23 项个人事项。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按照“一极三区一高地”目标,探索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和路径模式;抢抓发展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速推动沪苏同城化进程。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互联互通。以苏州北站规划建设为引领,加快苏州南站、张家港站、太仓站等“二主九辅”高铁站规划建设,共同打造长三角国家级高铁枢纽体系。推进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沪宜高速苏沪衔接段(S16 公路)、沿江高速扩容改造工程和张皋过江通道建设。主动对接联动长江沿线重要港口,推动太仓港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集装箱干线港,提升长三角“北翼”港口群整体竞争力;加强和深化苏州机场规划方案研究。二是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推动长三角地区电子营业执照互认,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加快长三角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长三角广告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协作、网络交易监管协作交流,开展“长江禁渔”联动执法协作;加强食品经营监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协作;深化长三角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动,推进“美丽乡村满意消费”行动;共同推进质量品牌建设、质量技术创新和服务,共建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深化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舆情处置与应急管理,提升长三角市场监管能力。三是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服务事项。以国家平台“四级四同”为支撑,持续推进办事情形、办事条件、办事材料相对统一,实现线上线下相对融合,结合《苏州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继续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接入事项和无感漫游服务事项,梳理发布一批省内“一网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营商环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整合“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与现有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依托线下服务专窗,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加快长三角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长三角广告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打造我市政务服务“苏式服务”新品牌。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长三角一体化推进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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