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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6-16 10:44:42 浏览量:字体:

陈林烽、陈立、王小刚委员: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由我委牵头办理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74号“关于推动创新产业集聚,加快长三角一体化苏沪同城化的建议”提案,市教育局、卫健委、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医疗保障局、科技局、工信局等协办,经与协办单位专题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狠抓落实,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动对接上海、学习上海、服务上海,全力推进沪苏同城化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沪苏科创产业协同发展。一是推动沪苏科技院所合作。我市与上海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苏州研究院、生化细胞所苏州研究院、技物所苏州研究院、硅酸盐所苏州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同济大学高新研究院、东华大学苏州纺织产业研究院等高校、院所、企业科创载体合作共建。二是积极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和G60科创走廊建设。启动“上海-苏州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协同发展行动计划”,上线运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协同发展服务平台。主动参与构建G60科创走廊“1+7+N”产业联盟体系,工业园区成为G60科创走廊产业园区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东沙湖基金小镇和吴江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被确定为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G60科创走廊智能驾驶和集成电路产业联盟分别落地相城区高铁新城和苏州工业园区。三是推进长三角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和落地。苏州工业园区依托上海药物所苏州药物研究院建立生物医药领域专业化众创空间——新药篮孵化器,服务生物医药领域的早期创新创业项目,目前已建成2000平方米专用场地,孵化项目达60余个,转化为企业的超30个。昆山市建成了周市-上交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离地创新中心、淀山湖-上海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离地孵化器,相城区在上海虹桥商务区建设的虹桥相城大厦科创中心,成为沪苏两地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

(二)加速推动重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是建立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与东华大学共建姑苏实验室纳米纤维重点实验室、与北京服装学院共建阻燃重点实验室,由浙江理工大学支撑建设大数据和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由东华大学纤维改性重点实验室支撑建设聚酰胺直纺实验室,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了检测体系。二是加快5G网络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5G基站18317万个,千兆光网建设项目有序开展。推进“宽带苏州”、“无线城市”、“三网融合”等重点工程建设,全市光纤入户覆盖率达100%,支持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三是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苏州已聚集人工智能相关企业超1000家,2020年苏州市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达897.4亿元,近三年产值规模稳步增长,平均增速为24.8%。2021年3月,科技部正式发函支持苏州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目前,已建立完成首批苏州市人工智能重点企业跟踪库(其中规上企业155家)和技术专家库。四是积极布局区块链技术和产业融合发展。区块链产业发展以相城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并逐步向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普及。截止2020年12月,全市集聚区块链相关企业70家,区块链相关技术应用企业近200家。在中央网信办公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项目中,我市完成备案18个项目。

(三)主动融入长三角优质医疗保障资源。市卫生健康委聚焦“以打造健康中国典范城市为统领,加快建设长三角医疗名城和市民主动健康的宜居名城”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抢抓发展机遇,主动对接,注重与各主要城市间的互联互通、互促互补,不断拓展辐射度与影响力,夯筑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的“苏州地标”。市卫健委委托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编制了“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和医疗卫生资源补短补缺专项规划。市政府与上海市卫健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卫生健康联动发展体制机制、医疗服务、医改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健康科技创新、中医药合作创新、基层卫生服务资源共享、监督联动协调、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十个方面开展对接共建融合;与南医大合作共建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在生物医药研发、医学成果转发等方面深度合作。苏大附属儿童医院与浙江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联合申报,获批成为第四批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市中医医院与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深化合作,联合举办了长三角医疗一体化——沪苏两地脉管科共建推进大会。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加入长三角一体化远程会诊平台并成功运行,与上海35家三甲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各市(区)与上海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相关医学院所均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专科业务协同发展合作。相城区、吴江区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儿科医院达成战略合作,纳入到复旦长三角合作医院、儿科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单位。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28号)、《关于贯彻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2019]29号),我市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系统完善、调试工作,在2017年率先实现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先后在江苏省内率先实现与上海、浙江、安徽的门诊费用互通互结。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和措施极大地便利了参保群众,为患者减轻看病负担,省去了先垫付现金再回参保地报销的步骤,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与服务。一是搞好金融领域顶层设计。市金融监管局结合“承接金融资源溢出”和“金融功能辐射”等沪苏同城化优势,编制了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苏州金融发展。二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我市积极推动外汇管理便利化先试扩面、大力争取并深化QFLP试点、稳步推进央行金融创新监管试点,并以苏州自贸片区为核心打造产业资本中心,力求构筑产业与资本深度融合的生态系统。三是优化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我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上交所苏南基地”“上海科创服务中心苏南分中心”“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苏州分中心”等资本市场合作载体相继在苏落地,近距离为苏州企业提供精准的培育服务。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间,有46户苏州公司登陆上交所,后备企业数量保持充足。

(五)开设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我市行政审批局起草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管理规范(苏州)》(DB3205/T1002-2020)在全省率先发布,对我市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的机构和人员、设施设备、窗口服务、服务保障、印章、监督与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推进市场主体准入“跨区通办”、市场主体准入“一网通办”,吴江积极与毗邻地区对接,签订青嘉吴三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市场准入合作建设实施方案》。各县级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开设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在企业登记、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投融资、财税分享、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服务等政策领域办理30项企业服务事项和23项个人服务事项。

(六)加强市场体系一体化监管力度。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涉及到“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监管执法联动,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逐步实现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信用治理、统一市场监管”等方面;签署了《嘉昆太市场监管合作协议》,推进17地网络协同监管,成立了浦东吴中检验检测区域合作联盟,开通集成电路布图受理业务,实现专利、商标和集成电路布图等知识产权业务受理“一窗通办”,服务长三角企业。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加10个专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签订了市场监管科技一体化等8项合作协议,确定了9个方面和22个方面的年度重点合作事项,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实现了长三角全域异地无理由退货,营业执照跨省办理、异地收件,实现了资格标准一体化;联合发布2020年度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典型案例,长三角“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入选全国28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开展“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登记。推进示范区药械化联合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目前,市场专题组涉及30项计划和5项重点合作事项。截至2020年底,长三角地区共有市场主体2913.8万户,比上年增长14.2%;2020年新设市场主体557.5万户,比上年增长20.5%,占全国新设市场主体的21.5%。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快科创产业研发工作。十四五期间,借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苏州的区位优势,深化沪苏“双创”合作,推进沪苏“大院大所”合作研发,积极承接全球先进制造、研发创新、产业人才、制造服务等溢出效应;以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核心技术攻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赋能实体经济为主基调,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发展与应用、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5G+工业互联网”等,推动新型显示、高端纺织、高端装备等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将苏州打造成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高地。

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随着市妇幼保健院和太湖新城医院新建、市儿童健康发展中心、市急救中心建设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大力探索通过合作办院、设立分院、委托管理、组建医联体等方式,引进先进管理资源,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水平。不断优化医保管理、规范流程、改进服务,推进苏州医保高质量发展。为往来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更便捷、更高质量的服务,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和同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金融监管方面,我市探索建立沪苏金融常态化合作机制,持续完善资本市场服务生态,厚植金融开放合作优势,吸引产业资本在苏州集聚,全力推动优质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将上海功能优势转化为苏州功能优势,实现沪苏同城效应倍增。市场监管方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安全监管、消费维权、质量基础设施、监管保障体系、重点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主动参与、深度融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谋划推进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合作事项。强化沪苏合作,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智慧电梯”合作机制,与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立药品检验合作机制,与复旦大学药学院联合开展中药组分活性成分分析、中药多糖组分分析和药效学研究以及中药品种PCR基源鉴定的联合研究。大力支持示范区发展。健全“青嘉吴”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合作交流机制,申请在吴江区设立“长三角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

四是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以国家平台“四级四同”为支撑,持续推进办事情形、办事条件、办事材料相对统一,实现线上线下相对融合,结合《苏州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继续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接入事项和无感漫游服务事项,梳理发布一批省内“一网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营商环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整合“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与现有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依托线下服务专窗,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加快长三角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长三角广告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打造我市政务服务“苏式服务”新品牌。

我们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加强与各位委员的沟通交流,从群众最关心的实事做起,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苏沪同城化,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苏州市发改委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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