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改委 苏州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发改委(局)、商务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发委、商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将清单所列事项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布,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请至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012/t20201216_1252897.html)
苏州市发改委 苏州市商务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