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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保定点药店行业新版自律公约发布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4-15 16:54:33 浏览量:字体:

414日下午,苏州市医保定点药店协会举行新版自律公约发布仪式,34家医保定点药店的代表共同见证了新版《苏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行业自律公约》的发布并集体签署了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新版《公约》从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医保环境、健全制度管理等对定点药店的经营行为提出具体准则,特别是在维护基金安全方面划出11条红线”,包括:杜绝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杜绝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杜绝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导致医疗保障基金不合理支出的;杜绝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杜绝将非医疗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药品列入医疗保险基金结付的;杜绝将药店承包、出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并提供划卡结付业务的;杜绝采用空划卡、划卡后现金退付等手段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杜绝转借医疗保险POS机(服务终端)给非定点单位使用或者代非定点单位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杜绝恶意攻击医保网络造成网络瘫痪或者数据破坏;杜绝以现金、礼券及生活用品等手段返利促销套取医疗保险金;杜绝其它严重违反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等。

《公约》规定,如有违反上述公约内容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情节较轻的,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协会有权给与警告处理,警告过后再次违反规定的协会将给与退会处理;违反上述公约情节严重的,协会有权上报监督管理部门。

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苏州市医保局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时,将指导定点零售药店行业协会健全组织、制定并落实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作为一项重点目标推进落实。目前协会已吸纳苏州大市范围内600余家连锁、单体定点药店加入协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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