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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政策红利赋能“新苏州制造”

来源: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7-24 20:09:21浏览量:字体:

“对入选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规模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年度考核评估合格的再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奖励,入选“中国服务业500强”的给予500万元奖励。”7月18日,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大会上,政策激励掷地有声,企业家们面露喜色。

大会瞄准生产性服务业这块未来产业竞争的必争之地,汇集了苏州正不断优化的生产性服务业政策体系:《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创新发展的两项重点政策和十项重点举措》《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价办法(暂行)》《关于加快培育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等。

政策体系传递出巨大激励信号,新苏州制造令人充满期待。

苏州诞生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

——政策解读:真金白银奖给领军者,为苏州示范打造新品牌

大会表彰了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并进行授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代表上台,从苏州市领导手中接过奖牌。

根据《关于加快培育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苏州市的目标是通过3年培育60家左右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为此,该《意见》提出了系列扶持政策:

——首次入选奖励。对入选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规模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0万元、100万元,支持企业加大企业自主品牌的打造和科技研发投入。

——持续增长奖励。对年度考核评估合格的规模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奖励400万元、200万元,每家企业享受奖励期限为3年。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入选“中国服务业500强”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推荐项目申报支持。对入选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实施示范项目、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创投机构投资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入选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对提供直接股权投资的创投机构依据其年度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对领军企业投资项目退出时,按照创投机构所投部分退出环节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的50%对创投机构给予奖励。

——融资信贷担保扶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融资和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对领军企业实行知识产权、大宗商品仓单等质押融资,依据营收流水、税收贡献等给予信贷授信。市服务业担保基金加大对领军企业贷款的担保力度。

——首购试点示范扶持。积极推进政府首购试点,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荐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列入《江苏省创新服务目录》,鼓励采购单位采购生产性领军企业首次投放市场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在苏州实施首次试点示范,对购买领军企业首次试点示范产品或服务的单位给予购买价格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苏州首次评出生产性服务业综合评价优秀地区

——政策解读:科学评价和倒逼全市各地发展进度

大会上,苏州市首次按年度通报考评各地三年行动方案完成情况,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成为2019年度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综合评价优秀地区。

去年4月,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总体目标是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功能、集聚效应和能级水平,力争3年时间,全市每个市(区)推进2+1个(2个优势产业,1个重点培育产业)优势重点产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提升发展。

根据该《实施意见》,各市(区)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各地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细分产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度、做大产业规模、做强头部企业、完善产业生态圈。

今年6月,《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价办法(暂行)》作为配套措施出台,制定出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导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综合评价各地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总量、速度、动力等要素,在均衡评价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生产性服务业九大重点领域,激励各地谋划重点、科学布局,以统计制度为支撑。

因地制宜、可操作、可考核,苏州各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有着强烈的紧迫感。苏州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开展了全市2019年度生产性服务业综合评价工作,报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更好激励全市各地加快优化提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综合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倒逼各地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

“两项重点政策和十项重点举措”亮相

——政策解读:为两业融合释放新动能,助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

大会上,苏州市发改委介绍了全市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情况,并发布《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创新发展的两项重点政策和十项重点举措》。

“两项重点政策”是:对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商务服务、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九大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服务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第一项,参照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施政策奖励。聚焦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三年内滚动遴选一批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成长态势良好的创新型服务企业,形成市级技术先进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库,自入库当年至获得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为止,每年参照国家技术先进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给予奖励,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二项,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对年工资薪金高于40万元的,按个人薪酬的5%-2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

“十项重点举措”主要包括两个宏观机制、政策举措和八个“一批”工作抓手。具体为:谋划沪苏地缘合作新机制;出台精准化政策和举措;做强一批优势产业服务链;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打造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创建一批市级集聚示范区;培育一批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龙头领军企业;定制一批金融创新产品;组建一批重点领域产业联盟。

苏州市发改委主任凌鸣介绍:“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通报表扬。市发改委将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跟踪和督查全市各地生产性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推进,着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狠抓重点产业项目,点面结合,引领集聚,整体推进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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