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12月31日更新) |
序号 |
部门 |
行政许可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 |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 |
收费主体 |
收费标准 |
文件依据 |
备注 |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 |
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1项) |
1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采矿权审批 |
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服务 |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第二条。 |
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
详见文件 |
苏价服函[2016]63号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由市级国土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
说明: |
1.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要求,根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苏州市发改委重新整理汇总了《苏州市市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
2.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包括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
3.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并通过苏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