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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市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推进会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12-25 10:44:00 浏览量:字体:

根据《2019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对全省13个设区市、63个县(市、区)和33个城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为高质量做好迎评考核,12月19日,我委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区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迎评工作。
会上,我委法规处对《2019年江苏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总体情况说明和解读,各指标牵头部门好和相关单位就《方案》内容展开了讨论,大家对照今年业务条线情况并结合去年考核工作经验,对指标数据进行了讨论,表示将竭尽全力做好迎检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最后,吴佑萍副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做好对接。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的突出以条线部门为主,各评价指标由各省级牵头部门结合江苏实际制定评价细化标准、调查问卷,并从业务系统提取调查评价样本。各评价指标市级牵头部门,要及时对接上下条线部门,做好评价样本提供、现场核验配合等工作;要提高认识,按照今年最新的评价口径和要求,确保在不失分的基础上得高分,力争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在我省排名有提升。二要精心准备,做好自评。市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对照省相关评价文件,深入细致的了解所涉评价指标的二级指标具体内涵及评分细则,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对照本部门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包括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进一步抓好落实的意见建议,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的制度文件,以及相关案例和佐证材料。三要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市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营商环境评价有关数据的整理和报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各地要做好全面迎评准备,除涉及县(市、区)、城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10项指标外,对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5项设区市评价指标,也必须逐项明确牵头部门,确保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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