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栏

苏州发展改革决策咨询课题公开遴选承担单位公告(2022年度第四批)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4-29 10:19:04 浏览量:字体:

苏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职责使命,落实省委对苏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的要求,持续推动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推动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苏州市发改委拟定重点课题(第四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1.推动上海苏州更高水平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协同与推进路径研究

主要内容:围绕推进沪苏同城化的内涵、意义及重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系统分析有利机遇条件和主要成因;在领域、举措等方面研究提出我市与上海同城化发展的推进路径。

完成时间:2022年8月

经费预算:30万以内

2.苏州市钢铁新材料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目标及路径研究

主要内容:分析苏州钢铁新材料产业现状、产品结构层次以及存在的不足;研究苏州钢铁新材料行业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发展目标;提出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打造钢铁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的政策建议。

完成时间:2022年10月

经费预算:12万以内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苏州或与苏州类似城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苏州市发改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五、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苏州市发改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苏州发展改革决策咨询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报书》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因疫情限制,本批次课题不需提供纸质材料,申请单位直接发送加盖公章电子版至邮箱:szfgy@fgw.suzhou.gov.cn。

5、组织评审:苏州市发改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团队组成人员、已有工作基础、课题研究框架、苏州熟悉程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公告。

六、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需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并提交苏州市发改委进行讨论。

4、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提交最终成果。苏州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逾豪

联系电话:0512-68616938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如下:

附件1:2022年度苏州发展改革决策咨询课题申报书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3205000029    苏ICP备10219514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07号

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