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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2-05-24 13:30:29 浏览量:字体:

2022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2022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发展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2.全面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3.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统一部署,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认领和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严格执行《江苏省定价目录》。

4.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完善发改部门标准化权力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好“综合窗口”进驻事项办理和指导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同各部门落实《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法治苏州”。

6.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和评价体系,升级政务诚信平台管理功能,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组织开展苏州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7.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8.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程序,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水平。

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落实中层正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10.提升行政争议解决能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强化复议应诉案件研判,进一步加强应诉能力建设,防范法律风险。

1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依法推进重要政策信息主动公开。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依法保障合理信息需求。

12.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健全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价格争议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化解等平台的联动对接,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整体效能和工作水平。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3.强化党的领导。委党组加强对法治机关建设的统一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贯穿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

14.强化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常态化。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国家重点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15.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我委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参加法治讲座、观看庭审等活动。利用门户网站、普法联动等平台,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大普法参与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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