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3月30日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苏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运行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较好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见表一),实现了“十四五”和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开局。
表一 2021年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
全年预期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地区生产总值 |
增长6%以上 |
增长8.7%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增长5%以上 |
增长9% |
固定资产投资 |
增长10%以上 |
增长8.3%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增长7%左右 |
增长17.3% |
进出口总额 |
总体稳定 |
增长21.7% |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3.75%左右 |
预计为3.8%左右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
增长8% |
预计增长10.3% |
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 |
4000件 |
4112件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增长6%以上 |
预计增长6%以上 |
工业增加值率 |
高于上年 |
22.9%(高于上年)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与GDP增长同步 |
增长9% |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 |
3%左右 |
2.1%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控制在3%以内 |
1.7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年度最终数据 尚待核算确认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预计完成省下达任务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预计完成省下达任务 |
(一)主要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71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0亿元,增长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031.3亿元,增长17.3%;进出口总额达到3921.1亿美元,增长21.7%;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预计为3.8%左右;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预计增长10.3%;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4112件;全员劳动生产率预计增长6%以上;工业增加值率为22.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8191元,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2.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年度最终数据尚待核算确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预计完成省下达任务。
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660.6亿元,增长8.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低于增长10%以上的计划目标,主要原因有: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暂停或取消部分工业投资项目,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604.8亿元,增长5%。二是基数较高,2020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24亿元,增长6.6%,增速为全省第一。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现代产业实力增强。产业项目积极推进。30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43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33%,其中19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400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752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19%,219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041.6亿元,增长9.5%。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公募REITs东吴苏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先进制造业引领增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首次迈上4万亿元新台阶,达41308.1亿元,增长17.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8%。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产值12709.4亿元、11623.3亿元,分别增长20.3%和10.8%。纳米新材料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综合竞争力首次跻身全国第一。获批参与建设全国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全国首个区块链发展先导区获批建设。新增全球“灯塔工厂”3家,累计数量达5家,位居全国第一。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7万亿元,增长8.1%。拥有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1家。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42家,年末上市公司累计达216家,其中境内A股175家。规上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275亿元,增长15.2%。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1亿人次,增长19.9%,实现旅游总收入2294亿元,同比增长11%。现代农业优势巩固。挂牌成立苏州市乡村振兴局。苏州在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蝉联综合排名第一等次,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位列全省76个县级市(涉农区)综合排名第一等次。全市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达到1127万元。新增现代农业园区10万亩。
2.创新发展步伐加快。创新载体加速设立。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全国首个先进技术成果区域转化中心——长三角转化中心成功落户,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江苏分院签约落地,太湖科学城规划和建设高标准推进。创新实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7.2%,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52.5%,比2020年末提高1.6个百分点。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5957件,增长16.1%;PCT专利申请量达3121件;获中国专利奖金奖4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25.5亿元,增长26.8%。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16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数17942家。新增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70人、省双创人才122人、姑苏领军人才453人。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全市财政性科技投入达235.14亿元,增长7.1%。落实重点科技创新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49.89亿元,增长19.3%;年末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达17698家。入库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5000家。科贷通全年为2092家企业解决贷款84.11亿元。设立总规模6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3.改革开放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保持领先。出台实施《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每年7月21日定为苏州企业家日。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市域“政银合作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全面推动“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市行政权力事项“不见面”率超过90%。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再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新登记企业12.7万户,位居全省第一。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1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中,苏州位列全国第三。承办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外贸外资量稳质升。全年进出口总额创历史新高,其中出口总额2302.7亿美元,进口总额1618.5亿美元,分别增长23.3%和19.4%,两年平均分别增长9.5%和12.9%。一般贸易进出口额1553.6亿美元,增长27.4%,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9.6%,比2020年提高1.8个百分点。实际使用外资69.9亿美元,增长26.2%;新设外资项目1462个,增长16.4%;新增对外投资项目349个和中方境外协议投资额32.5亿美元。开放载体功能优化。出台《关于推进苏州开发区开放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开发区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苏州自贸片区2项制度创新被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最佳实践案例”。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增长28.5%,中欧班列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专列首发,全年开行中欧班列500列。长三角一体化扎实推进。落实苏州市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和“三重清单”,深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打造生态美丽湖泊群。示范区两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和开发者大会在苏州举办。
4.城乡品质稳步提升。空间规划统筹优化。《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完成社会公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实施方案〉苏州行动计划》及“三个一批清单”。出台实施《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完善提速。加快建设南沿江城际铁路、通苏嘉甬铁路先行实施段、沪苏湖铁路、苏锡常城际铁路太仓先导段,推进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前期工作。推进苏申内港线、苏申外港线等干线航道建设,加快望虞河航道规划等级提升,太仓港集装箱年吞吐量超700万标箱,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开通。桐泾路北延工程隧道双线贯通,苏城大道、中环北线建成通车。轨道交通5号线正式通车。累计建成5G基站27166个。市容村貌持续提标。继续开展中心城区架空线整治和入地行动,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小区4882个,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行政村占比达到100%。
5.民生保障持续加强。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全市用于民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2046.8亿元,增长15.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2%,较2020年提升1.1个百分点。全市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41亿元,惠及企业16.49万户、职工228.71万人,发放数全省领跑。全市企业用工备案人数达546.71万人,较2020年末增长4.2%;新增高技能人才9.61万人;累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4.1万个;获评“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69万元和4.1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3%和10.4%;城乡收入比缩小至1.85∶1。社会事业协调发展。35个实事项目完成既定目标,其中16个项目实现超额完成。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9%,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基本实现全覆盖,普通高中招生占比达到65%,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河海大学苏州研究院签约落户,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加快建设,苏州城市学院正式成立,苏州大学未来校区首期启用。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合作创建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市中医院二期建成投用。新增养老床位1418张、家庭夜间照护床位2796张,为3985户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市属康养集团启动运营,发放尊老卡192.4万张。建成医保“一卡通”平台,实现全市同城同卡同服务。累计筹建公租房15.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8.8万套(间)。疫情防控精准有序,完成全员核酸检测预约登记演练,3岁以上人群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86%。
6.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环境质量持续提升。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优良天数比例为85.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河湖长制、断面长制不断深化,3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86.7%,80个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2.5%。在全省“263”专项行动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连续四年名列第一。绿色低碳成效明显。高质量承办2021年国际能源变革对话,发布《加快能源低碳发展苏州倡议》《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白皮书》。发布《太湖生态岛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主动对接碳交易市场建设,全市48家火电企业纳入交易平台。健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大数据平台与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电力、管道天然气、污水处理等差别化价格政策。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实体经济外部发展环境存在不确定性,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亟待增强,资源环境约束不断趋紧,内需增长尚有发力空间,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做好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字当头、全面向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抓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立足苏州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见表二。
表二 2022年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指标 分类 |
指标名称 |
2022年预期目标 |
经济 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 |
增长5.5%以上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增长4.5%以上 |
|
固定资产投资 |
增长5%左右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增长6.5%左右 |
|
进出口总额 |
总体稳定、质效提升 |
|
创新 转型 |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3.85%左右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
增长10%左右 |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5%左右 |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25件以上 |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增长5.5%左右 |
|
工业增加值率 |
23%以上 |
|
民生 质量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与GDP增长基本同步 |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 |
3%左右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以内 |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
继续保持“双下降”,降幅大于全省平均水平 |
|
生态 环境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上述目标中,生态环境目标是约束性的,经济发展、创新转型、民生质量等目标是预期性、导向性的。在目标安排上,着重把握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苏州作为长三角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全国占有较高比重,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动作为、有所作为。二是突出保障全面向好,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把更多精力放在调结构、促转型上,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打造创新集群、动能转换、绿色安全等留出更多空间,进一步强化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三是积极稳定市场预期,全面增强发展信心。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多点散发的国内疫情,需要用科学、稳妥、可行、积极的目标来引导全市上下特别是市场主体保持定力、提振信心。同时,对照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也要以适当的增速实现稳中有进,久久为功把美好蓝图变为现实模样。
1.关于经济增速:考虑到疫情带来的基数效应趋于减弱,经济增长年度目标适度衔接,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和市场信心。同时,增长率高于国家预期目标,与省预期目标同步,既能体现苏州担当、苏州贡献,也能够为完成“十四五”目标形成支撑。建议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在实际工作中,争取达到更高水平。
2.关于三大需求指标:为更好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综合考虑项目推进、项目储备、承载空间等因素,建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我市将持续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同时考虑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建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左右。考虑到外贸运行受到多方面影响,存在不确定因素,且2021年创历史新高,建议2022年进出口总额总体稳定,重点在质效提升上下功夫。
3.关于创新发展指标:为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集群,推动产业经济向创新经济跃升、产业大市向创新强市迈进,全力打造全国“创新集群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建议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85%左右、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10%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左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5件以上。
4.关于转型发展指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5%左右、工业增加值率在23%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工业增加值率体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应持续发力提高,进一步引导经济实现高质高效发展。
5.关于收入就业指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GDP增长基本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推动人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更新,预计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就业形势将持续保持稳定。
6.关于生态环境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均完成省下达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均由省明确和分解下达。苏州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
三、完成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措施
围绕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类18项主要预期目标,建议抓好六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一)多措并举保持经济稳定
1.力促投资量稳质升。紧抓重点项目投资,年内39项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55亿元,401项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2300亿元。推动签约合作项目加快落地,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REITs等投融资工具和企业债发行“直通车”机制,积极扩大有效投入。做好项目引招,做到招大引强,对央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实施精准引招。
2.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积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打造地标型消费载体,持续增强“双12苏州购物节”“五五购物节”在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影响力,促进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提速。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持续挖掘老字号品牌内涵,引导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型业态健康发展。繁荣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ZUI苏州”品牌。
3.维持外贸总体稳定。开展外贸百强企业走访调研、监测预判和精准帮扶工作,推动在苏企业向总部争取更多产能转移和附加值高的订单分配。充分发挥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一般贸易、服务贸易比重。高水平建设全国领先的RCEP应用服务平台,指导企业充分研究和利用新型国际经贸规则开拓多元化市场。
4.加强要素供给保障。做好煤电油气运的监测和保供稳价,推进张家港LNG接收站项目。积极探索城市存量土地更新利用,大力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对优质项目落地的承载能力。加大稳岗惠企力度,缓解企业招工困难,合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二)坚定不移提升产业实力
5.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落实《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聚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产业创新集群。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姑苏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发展,强化高校在产业创新集群中的支撑作用。聚焦产业链“卡脖子”环节,实施30个以上省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大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和宣传力度,新增300个项目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导向计划、50个产品列入省“两新”目录。
6.加快制造业转型步伐。推动实施“智改数转”项目5000个以上,覆盖规上企业3500家,扩大中小企业数字化普及面。新增市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20家,省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300个,省星级上云企业1000家,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类项目10个。制定新一轮“千企技改升级”行动计划,推动技术改造项目超1000个。建立“灯塔工厂”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技术服务输出标杆企业。
7.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聚焦重点领域研究制定政策举措,推动科技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服务创新集群建设,打造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和“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健全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加快建设现代旅游体系,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繁荣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加强遗产保护利用,全力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精彩苏州段,持续打响“江南文化”品牌。
8.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推动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美丽生态牧场提档升级,建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区2万亩,高标准池塘实现全覆盖。推进国家级智慧农业试点,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72%。
(三)对标一流深化改革开放
9.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执行各项纾困解难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预期。落实《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设完善法人服务总入口,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办理模式,全面推动企业类事项网上办、个人类事项掌上办,健全破产企业动态资产信息库。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动同一事项市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将自然人“一件事一次办”嵌入基层政务服务平台。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进一步做优做强民营经济。
10.积极扩大高水平开放。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开展开发区优化整合,推进园区管理、建设运营体制机制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施更为精准的扶持政策和更有力度的企业减负措施,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用好中新、中德、中日、海峡两岸和自贸片区等各类开放平台,更大力度吸引集聚更多外资企业、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到苏州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大力引导在苏外资企业在优质制造业基础上设立更多的研发、物流、贸易、结算等总部机构。
11.全面落实重大战略。持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嘉定—昆山—太仓、虹桥—昆山—相城合作发展,积极参与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环太湖科创圈等建设。服务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内全域一体化发展,积极引导城建、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合理布局,促进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空间布局整体优化。认真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南北共建等相关工作。
(四)更高起点推进城乡统筹
12.做好高水平规划。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高水平开展县级市(区)全域规划。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批工作,加快形成古城整体保护更新发展系列成果。确保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积极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开发上线“1+10”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
13.加强建设管理。开工建设通苏嘉甬铁路、北沿江高铁、沪苏通铁路二期,推进南沿江城际铁路、沪苏湖铁路、苏锡常城际铁路太仓先导段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苏淀沪城际、苏锡常城际、水乡旅游线、苏虞张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打通市域各县级市(区)之间的待贯通道路。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和S1号线工程建设,开工建设2号线、4号线、7号线延伸线。深入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和国家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主次干道和街巷架空线治理。新增停车泊位10万个以上。
14.推动乡村振兴。打造优质乡村集群和文旅产业集群,培育建设特色精品乡村25个、特色康居乡村500个、特色康居示范区15个。推动数字乡村相关工作,制定《苏州市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做强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增加村均集体收入。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五)持之以恒优化生态质量
15.落实双碳战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构建市级“1+1+N”政策体系,推动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等6个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等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推动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建设,落实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任务。
16.加强环境治理。落实能源结构调整、工业深度治理、移动源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任务,持续改善大气质量。优化地表水重点断面设置,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太湖、阳澄湖综合治理。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深化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推动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17.提升生态品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持续抓好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十年禁渔、绿色发展等工作。强化太湖生态保护,加快形成生态保护与交通建设、城市开发等方面的良性互动,打响“太湖美”的城市名片,将秀美山水转化为苏州发展优势。
(六)以人为本完善公共服务
18.持续保障居民就业增收。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万个;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3.5万人;苏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持之以恒抓好富民增收工作,努力打造共同富裕的示范样板。
19.稳步提升社会事业。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提质升级教育资源,构建0~3岁托育和3~6岁学前教育的衔接体系,新建改扩建学校41所,深化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支持苏州大学、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等建设发展。加快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优化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强化“一老一小”健康保障,拓展老龄健康服务,加快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深化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打造江南小书场和江南小剧场,推动昆曲、苏州评弹地方传统文化发展。新增和更新一批健身路径。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保险。
20.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动疫情防控系统化、措施标准化。狠抓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既有建筑、城镇燃气、森林火险、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四、2022年旧城区改建计划安排
2022年拟实施24个旧城区改建项目,占地面积115332平方米。
名词解释
“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公募REITs: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具有持续稳定收益的商业、仓储物流、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领域资产或收费公路、污水处理厂等的特许经营权益,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可上市交易的标准化、权益型金融产品,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区块链: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
“灯塔工厂”: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和麦肯锡咨询公司共同遴选的“数字化制造”和“全球化4.0”示范者,代表当今全球制造业领域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的最高水平,又被称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工厂”。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具体分类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智改数转”: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两业”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
“1+1+N”政策体系:1个双碳实施意见、1个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包含N个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专项实施方案和科技创新、全社会节约用能等专项保障方案。
“一件事一次办”:是实现我市“一网通办”的抓手,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实现政务服务从“找多网”到“找一网”,从“找部门”到“找政府”转变的重要内容。